
7月14日,在裕安区新安工商所消费者投诉调解室,投诉方祝某和农资经营户杨某握手言和,一场因为使用除草剂致使花生受害的消费纠纷,在新安工商所的调解下,宣告调解成功。
7月2日,该所接到新安镇鲍湾村李大庄农户祝某的投诉,称他于6月29日,在位于新安镇街道杨某经营的农资经营部购买价值五元的“豆乐”、“高效氟吡甲禾灵”两种除草剂,对自己家里的花生进行除草。两天后,发现被农药除草剂喷洒过的花生茎叶出现枯黄,有枯死的迹象,对花生后期的生长和结果有较大的影响,经济损失大约1600元,要求给予赔偿。
新安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冒着炎热,盯着骄阳,立即走访投诉人的田间地头,搜集有关证据,仔细查看了花生的受害情况,看到现场花生苗确实不如周边其他花生苗,有枯黄现象。随后和投诉人一起来到被投诉人杨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和询问。发现该经营户证照齐全,经营主体合法。但对出售的两种除草剂进行检查时,发现都过了保质期,说明此产品质量已经存在问题,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将负有一定的责任。为此,执法人员向双方通告了有关情况。鉴于祝某花生正在生长期,至于花生到底损失多少,很难估计。杨某出售过期除草剂,对花生苗损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赔偿。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一次性赔偿祝某经济损失600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宣布调解成功。
7月18日,裕安区新安镇鲍湾村农户祝光礼,将一面绣有“农民的保护神”锦旗,送到新安工商所,感谢新安工商所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其排忧解难,解决消费纠纷,共为其挽回经济损失600元。
7月2日,该所接到新安镇鲍湾村李大庄农户祝某的投诉,称他于6月29日,在位于新安镇街道杨某经营的农资经营部购买价值五元的“豆乐”、“高效氟吡甲禾灵”两种除草剂,对自己家里的花生进行除草。两天后,发现被农药除草剂喷洒过的花生茎叶出现枯黄,有枯死的迹象,对花生后期的生长和结果有较大的影响,经济损失大约1600元,要求给予赔偿。
新安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冒着炎热,盯着骄阳,立即走访投诉人的田间地头,搜集有关证据,仔细查看了花生的受害情况,看到现场花生苗确实不如周边其他花生苗,有枯黄现象。随后和投诉人一起来到被投诉人杨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和询问。发现该经营户证照齐全,经营主体合法。但对出售的两种除草剂进行检查时,发现都过了保质期,说明此产品质量已经存在问题,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将负有一定的责任。为此,执法人员向双方通告了有关情况。鉴于祝某花生正在生长期,至于花生到底损失多少,很难估计。杨某出售过期除草剂,对花生苗损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赔偿。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一次性赔偿祝某经济损失600元,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宣布调解成功。
7月18日,裕安区新安镇鲍湾村农户祝光礼,将一面绣有“农民的保护神”锦旗,送到新安工商所,感谢新安工商所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其排忧解难,解决消费纠纷,共为其挽回经济损失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