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消协接到刘先生投诉,据他反映,他的五菱汽车于2011年1月22日因交通意外导致车头、顶棚、侧门损毁,在黄山市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共花费11568元。三个月后刘先生将汽车开回发现顶棚漏水的情况,与悦城公司交涉后至今未给予继续修理。无奈之下,刘先生求助于市消协,希望能够尽快将车子修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于第一时间来到了黄山市悦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据了解,刘先生确实在此修过车子,在刘先生向他们反映修好后汽车顶棚仍漏水时,他们同意给予继续维修。可能由于刘先生比较忙,双方沟通不畅,刘先生也没来继续维修,而悦城公司也没有通知他。消协工作人员核实了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消费者提出服务问题后,应尽快给予解决。经过沟通和教育后,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悦城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联系刘先生,双方约定时间,将车子的问题彻底修好。消协电话联系刘先生,刘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