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暑假,刚刚结束小学生涯,升上七年级的汪同学在父母的陪同下于休宁县某眼镜专卖店花358元配了一副近视眼镜。新配制的眼镜佩戴了一段时间后,汪同学经常觉得眼睛不舒服,看东西越来越模糊,并且伴有有酸涩感、流眼泪等症状。出于谨慎,其父母于近日陪汪同学去了县人民医院眼科问诊,经医生检查证实是眼镜度数不合适,造成的眼睛不适,并伴有炎症。医生说,继续佩戴下去会有视力持续下降的危险。于是汪同学一家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并赔偿,眼镜店工作人员以配制时间过长为由,不同意退货及赔偿。无奈,汪同学父母投诉到了休宁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休宁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眼镜店进行了联系。在消协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眼镜店再次对汪同学的近视眼镜进行了检测,发现该眼镜的实际度数与发票上所写的度数不相符。事实面前,眼镜店老板解释说,当时消费者催得急,眼镜店工作人员可能在未仔细核对的情况下,将度数相近的镜片配给了汪同学。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商家向汪同学及其父母承认了错误,并达成赔偿协议:当场退还配井款358元,并赔偿汪同学在医院检查的相关费用200元整。
在此,休宁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眼镜质量问题主要存在3种情况。一是度数不准,二是瞳距不准,三是柱镜轴位偏差不符合产品标准。戴上这些质量不合格的眼镜不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作用,还会引起使用者视觉疲劳,从而加重视力减退。面对现在街头随处可见的眼镜店,消费者该如何选购商家和产品,配到一副合适的眼镜呢?休宁消协建议
一、配镜之前最好去正规医院检查。有些学生视力下降是眼部疾病所致,并非由近视等原因引起。因此,在验光前应进行系统的眼科检查,区分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
二、配镜时应去正规医院或信誉好的眼镜店。配镜时,要查看眼镜店的验光设备和检测仪器是否有合格标志,配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眼镜是否有合格标志。
三、配眼镜必须经过验光、试戴等程序。按医生要求,必要时应散瞳验光,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初次配镜者。验光后,要索取验光单。因验光易受情绪、身体状况的影响,所以,应当在数天内进行两次验光,以取得准确的验光结果。
四、注意眼镜的材质选择。镜片、镜框如果是进口材料,应有进口商品检验证书。眼镜片有树脂、玻璃和水晶等多种。树脂镜片因为分量较轻,很受学生欢迎,但是保养要求也比较高。如果温度超过60摄氏度,镜片会有一定损坏,进而看东西会变得模糊。树脂镜片的耐磨系数明显低于玻璃镜片,所以,消费者佩戴时要注意保护。
五、购买眼镜后,要向销售单位索取配制眼镜加工单、发票及相关的售后承诺等凭证,以便将来出现问题是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眼镜佩戴后长时间(通常超过一周)仍有不适反应,消费者应及时咨询眼科医生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