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滁州市南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滁州市南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南谯区消协2011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1-08-30   来源:南谯区消协   作者:朱伟伟   浏览:2273

 

    2011年5月26日—8月25日,南谯区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28万元,不予受理1件(不予受理的原因:超出所辖区域范围)。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情况分类
    1、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第二季度受理的27件投诉中,服务类8件,占29.6%;其他商品类6件,占22.2%;百货类4件,占14.8%;家用机械类4件,占14.8%;农用生产资料3件,占11.1%.
    2、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17件,占63%;其他问题10件,占37%。
 
  (二)投诉变化情况
    相比2季度投诉量37件,3季度投诉量为27件,投诉量略有回落,其中服务类投诉仍高居榜首,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所占比仍“高烧不退”。通过以上可以看出,随着滁城“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等活动的开展和继续深入推进,活动效果正在逐渐显现,自觉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的商家越来越多,对广大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现象。
    
    二、投诉的主要特点
   (一)服务类投诉保持高发态势
    2季度,服务类投诉量占受理投诉总量的比例是48.6%,3季度,服务类投诉量占受理投诉总量的比例是29.6%,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在服务类投诉中,邮政快递、洗衣业、售后服务等投诉位居前列,这几项投诉屡见不鲜,与当前全国经济发展形势相吻合--第三产业占整个国民经济比重不断上升,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会带来新的问题,因此属于第三产业的这类行业亟待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约束。
    以快递业为例,今年以来,国家邮政局陆续出台措施整治快递市场。3月份印发《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7月份,通过《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8月份发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我们看到相关部门正在采取积极行动,做出有益探索,但同时希望举措更加给力,多一些法律强制力,相信日趋完善的快递行业指日可待。
  
   (二)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案例较典型
    本季度时间上正是水稻、毛豆等农作物关键生长期,农作物长势状况决定了未来的收成情况。我们接到关于水稻方面的几起投诉都是水稻早接穗,农民朋友认为是水稻种子有问题,经过与区植保站联系,对方派出专家调查,并说明水稻种植出现问题与种子质量、播种时间、土壤墒情、气候变化、肥料施用和种植技术等多个因素相关。就实地观察和比较分析来看,水稻种子不存在问题,与农民朋友培育、栽植稻苗时机有关。这样一个结果,农民朋友大都不能接受,我们只能做经销商方面的工作,提倡对方能适当给予一部分补偿,毕竟农民种植一茬庄稼实在是不容易。
    还有就是有农户购买农药打毛豆,本想按照惯例买以往用过的消灭毛虫的农药,后经不过销售商的推荐,买了另外一种农药。结果,长势良好的毛豆苗被喷洒推荐的农药后停止生长了,经过区植保站专家鉴定,原来是用错药了,该药是用来除草的而不是消灭毛虫的!由此可见,农民朋友急需提高科学种地的意识,学习好现代种植业相关知识,切记盲目听从!
  
    (三)物业服务类投诉解决不迅速
    这段时间,滁州地区进入雨季,一些小区顶层的商品房出现漏雨情况,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引起部分投诉。如小区有一至两户业主投诉房屋漏水的,物业公司往往认识上存在不足,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处理问题相对迟缓,造成业主的不满。如小区很多业主投诉房屋漏水的,物业公司一般都能给予及时回应,但是由于施工维修人员有限,工程进度有些缓慢,加上没有做好对相关业主的解释工作,导致业主投诉。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够重视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合理诉求,积极回应业主关切,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企业自身的良好形象,从而构建出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南谯区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