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消费者协会两节期间消费警示
中秋佳节、十一国庆将至。两节期间,是人们集中购物消费的高峰期,好多商场都在利用此机会做活动。为了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砀山县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增强辨别能力,提高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理性的消费观念,冷静面对节日促销热潮,理性消费、按需消费,不要盲目选购,避免落入诱人的促销陷阱。
以下几方面尤其需注意:
1、购买商品应到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时要索取正规发票,注意发票所标注的商品内容是否与购买商品相符。
2、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3、慎对赠(礼)券诱惑,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设制了购物赠(礼)券活动,如“购100赠100”等宣传。部分消费者一时脑热,于是纷纷掏钱购物。谁知在使用时却发现赠(礼)券消费有很多限制。
4、注意奖品质量。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将残次品或劣质品当奖品。有的则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奖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产生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5、购物小心遭遇扒手,注意安全。外出购物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钱包,别让小偷有机可乘,购物时尽量不凑热闹,应注意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以备不测。如遇紧急情况赶快与商场保安或民警联系。
1、购买商品应到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时要索取正规发票,注意发票所标注的商品内容是否与购买商品相符。
2、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3、慎对赠(礼)券诱惑,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设制了购物赠(礼)券活动,如“购100赠100”等宣传。部分消费者一时脑热,于是纷纷掏钱购物。谁知在使用时却发现赠(礼)券消费有很多限制。
4、注意奖品质量。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将残次品或劣质品当奖品。有的则将“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或假冒产品混在奖品中变相销售。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奖品时,常常因质量问题产生烦恼甚至遭受人身伤害。
5、购物小心遭遇扒手,注意安全。外出购物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钱包,别让小偷有机可乘,购物时尽量不凑热闹,应注意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以备不测。如遇紧急情况赶快与商场保安或民警联系。
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