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阜南县工业园区消协分会接县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转来的消费者投诉。当事人唐普涛住阜南县洪河桥镇,其反映2011年3月11日,在阜南县人才基地职业培训学校报名参加B证的培训,直到投诉举报之日还没安排学习,当事人在投诉前多次找学校要求尽快安排学习或退还培训费用,学校均以时间、档期紧等各种理由拒绝。
园区分会接报后及时找到人才培训学校的赵校长,指出学校的违约之处,要求其立即安排学习或退还费用,现在消费者要求退还培训费3500元。经过调解,学校表示立即安排唐普涛参加学习,当事人也同意调解意见,表示满意,同时对园区消协分会表示感谢。 (张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