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工商局、市消协根据滁工商办字(2011)171号《转发省务厅、省工商局、省消协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明光实际,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市局接到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后,及时组织股、所长、各消协分会负责人召开会议,全文学习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及相关文件、材料, 就如何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信心和决心。大家认为,当前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对增强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促进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强化优质服务的需要,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实现“四个统一”、“五个更加” 和整体队伍达到“四高”要求的有效途径。
二、积极主动、做好汇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除涉及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指导外,还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求得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首先,主动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的重点内容。其次,分别走访农委、质监局、药监局、商务局等单位,广泛征求开展此项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并建议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除结合明光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外,还专门成立了以盛书志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杨晓祥任副组长,经检执法局、市场规范局、商广、消保、消协及各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对组织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做到了总体工作有人管,平时活动有人抓,具体活动有人干,行成了整体合力,扎实推进的新局面。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为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重点加强了宣传,目的是扩大影响。主要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整个活动中,我们采取了:一是召开动员会。2011年9月10日召开了全员参加的动员会,邀请了市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圣权、市人大副主席张掀环等参加了动员会,并分别作了讲话;二是召开座谈会。2011年9月14日召开了由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座谈会,邀请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消协部分常务理事、理事等56人参加了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和怎样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座谈,并广泛征求了意见;三是2011年9月15日在明光世纪广场举行了大型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参加的企业、民营企业68家,散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6万余份,制作宣传条(横)幅12条,宣传展板15块。设真、假对比商品曝光台2个,现场接待咨询52人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2起,各工商所、消协分会,在所在地乡镇同时开展活动。通过采取有效宣传形式,形成了上下联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达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互动、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为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扎实开展、全面推进。为扎实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明光市工商局、市消协针对明光实际,采取了“五个结合”的方法:一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镇”、“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活动;加大了食品安全的监测,截止2011年9月30日共抽检各类食品118组,其中不合格28组,罚款6万余元;同时,重点对城乡结合部,集中生产加工食品的乡、镇、村,以及小作坊等食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健康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二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继续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中,采取三种方法: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2、对下岗再就业等弱势群体或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促其合法经营。3、涉及前置许可按职权范围,及时以信函方式,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截止目前,已清理整治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经营户共62户,已督促办照及变更登记的58户,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4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户4户,罚款1.2万元。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一城联创”和 “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活动相结合: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过程中,坚持以“一城联创”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消费者满意一条街”、“争创诚信单位”、“党员示范店”、“党旗下面无假货”等项活动。在此项活动中,消协除积极配合工商局开展活动外,还紧密结合消协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活动,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新发展入盟企业105家,目前,已发展诚信承诺企业126家,较好的推动了诚信兴商和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开展。四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进一步清理整治“家电下乡”活动相结合:针对目前家电下乡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利用“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集中力量对部分“家电下乡”企业存在的补贴不到位、补贴不及时和部分企业以“家电下乡”为名,向广大农民推销质次价高家用电器及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家电下乡”企业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有问题的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整改措施。截止9月30日,已查处假冒伪劣手机25部,洗衣机2台立案14件,罚款8000元。五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过程中,人人都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学习沈浩精神、优化发展明光环境、践行执政执法为民、树立良好工商消协形象为主题,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目前,全员工作责任心更强了, 服务理念的更牢了,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氛围更浓了。
通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一系列活动,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更加热情、快捷。对促进企业依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和公民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科学、合理、安全、放心、健康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明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明光市消费者协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