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正维权 为民办事
2011年10月28日,消费者梁女士及家人将一面写有“公正维权,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市消协,表达对市消协工作人员的诚挚谢意。
2011年10月24日,面戴口罩的消费者梁女士及家人前来市消协投诉,情绪非常激动,反映其3天前花了1033元在某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在使用后脸部出现严重过敏现象,还说不戴口罩不敢出门,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先对梁女士的情绪进行安抚,然后调查了解详细情况:梁女士用了该产品的第二天就出现了面部红肿,布满疙瘩的现象,并进行了医治,梁女士要求商家赔付1.8万元的费用,商家只同意赔付3000元的相关费用,对此,梁女士与商家协商不成,请求市消协给予调解。10月26日下午,市消协在市工商局侧三楼会议室召集商家、该产品的供货商以及消费者三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发生消费纠纷是谁都不愿意的,既然发生了,当事人双方之间就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从和谐的角度去处理问题。经过耐心的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供货商)一次性赔付消费者1万元整,消费者非常满意。“消费者协会就是消费者的主心骨,真正为消费者办实事,是我们消费者的娘家!”这是梁女士临走时握着消协工作人员的手说的一番话。
许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