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近一个月的积极筹备,宿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挂牌成立。
宿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由市消费者协会牵头,与市司法局、工商局联合成立的调解消费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皖综治委[2011]11号《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由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和行业协会人员组成,在消费者协会及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原则,按照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内进行工作,奉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运用法律武器调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宿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拓宽了消费纠纷调解渠道,改进了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创了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新途径,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