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亳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张立民任调解委员会主任,铁安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光辉、秦杰、王璞、杨玉岭、林海、李建国、王顺军、孟庆海、张峰、金雷、赵建超任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杨玉岭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明友、王治富、张庆楠为办公室调解员。亳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亳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