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的投诉,经销商退回消费者购车款2060元。
2011年11月4日,消费者洪某在歙县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没骑几天就出现了问题,在正常行驶时几次发生突然断电的故障,车锁有时还不能打开,喇叭也按不响。洪某与经销商协商,要求换车,经销商只同意维修。双方协商不成,洪某向歙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经了解,洪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的性能故障是在购车后的15天内。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销商退回洪某购车款2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