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消费者协会简报
第十期
金寨县消费者协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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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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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消协召开银行业、通信业服务满意度
问卷调查情况通报会
2011年10月19日,银行业、通信业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通报会在县工商银行召开,来自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移动、联通、电信等九家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消保、消协的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县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董庆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定炎主持。
县消协秘书长李德明首先宣读了《金寨县消费者协会开展通信业、银行业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的报告》,并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了通报,各单位也都表态发言,一致认为消协此项工作非常好,让他们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今后应改进的地方,同时承诺按照消协的整改建议开展工作,力争做好服务。
董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问卷调查是严格按照中消协的要求来进行的,同时也是消协履行自身职能的集中体现,调查中力求科学、客观、真实,消协开展此项调查也是为改进服务所做的积极努力。他最后向各单位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宣传教育,宣传消费知识,培育消费群体;二是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微笑服务,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消协要和各单位进行沟通,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金寨县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1年11月20日,县司法局、工商局、消协联合发文,决定在县消协成立“金寨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我县消协在消费维权领域与司法机关的首次联合,也是“诉调对接”的一次新尝试。
金寨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由司法局和消协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职责主要包括:接受和处理消费纠纷与投诉;接受消费者的法律咨询;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受理经济困难消费者法律援助申请等。消协毕竟是个民间团体,帮助消费者维权有时会感到缺乏强有力手段。尤其是遇到严重性的群体投诉时,在消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如今可以借助司法力量为消费者维权。金寨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定炎(金寨县工商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勇明 (金寨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德明 (金寨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县消协秘书长)
委 员:罗倩、雷承钰、徐静、饶从亮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金寨县消费者协会(电话:7067115),具体负责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此次还同时以金工商[2011]136号文件印发了《金寨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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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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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促销价”的猫腻
现在,超市卖场搞特价促销商品不计其数。然而,有的超市卖场在销售货架上标明了“促销价”,在收银结帐时却按“正常价”收费的情况时有发生。最近,县消协陆续接到了消费者投诉,反映我县部分超市卖场的“促销价”名不副实的问题。为此,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到超市卖场去购买“特价”商品时,要对“促销价” 的真假多留一个心眼。在选购超市卖场的促销商品时做到:
一是事先看清标价牌内容,特别要看清促销商品的名称、价格、活动时间等信息,不要被那些没有及时更换的标价签“忽悠”了。
二是事后及时核对价格,特别要核对促销商品的单价、总价、数量等内容。一旦发现商家的“促销价”名不副实时,及时与超市卖场进行交涉,并有权要求按“低价”付款。如果经营者存在商业欺诈嫌疑的,可及时拨打12315维权热线、12358价格投诉热线向工商、物价等相关行政部门和消协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事先看清标价牌内容,特别要看清促销商品的名称、价格、活动时间等信息,不要被那些没有及时更换的标价签“忽悠”了。
二是事后及时核对价格,特别要核对促销商品的单价、总价、数量等内容。一旦发现商家的“促销价”名不副实时,及时与超市卖场进行交涉,并有权要求按“低价”付款。如果经营者存在商业欺诈嫌疑的,可及时拨打12315维权热线、12358价格投诉热线向工商、物价等相关行政部门和消协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