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诚信单位建设,确保被推荐企业质量,太湖县消费者协会严格依据《安徽省“诚信单位”推荐办法》,11月份组织相关理事单位对我县范围内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开展回访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太湖县江淮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太湖县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太湖县新星家具有限公司三家省级诚信单位,在近期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行政处罚记录,无滥用优势地位签订不平等协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记录,诚信宣传,明码标价,树立了良好诚信单位的形象。
二、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家单位严格按照符合环境保护的原则,规范经营,并认真及时对待消费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消费者争议的问题,树立了消费者品牌信任的好口碑。
三、完善的售后服务,良好的商业服务环境。三家单位积极完善售后服务平台,补充更新服务措施,方便和服务了广大消费者,创下了商业服务的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