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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消协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小结

2011-09-30   作者:滁州市琅琊区消协   浏览:2330

 

琅琊区消协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小结
滁州市琅琊区消费者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更加有效的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诚信单位建设。近日,根据滁州消协字(2011)21号文件精神,专门组织消协秘书处工作人员,深入实际,开展对“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的回访工作,深入诚信企业了解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以及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等。现将具体情况小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根据滁州消协字(2011)21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的通知,仔细了解回访相关容和具体要求。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回访工作打下了基础。只有深入了解和掌握诚信单位经营基本状况,才能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诚信单位实施有效的社会监督。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区消协领导对此次回访活动高度重视,组成了回访检查组,组长由区消协副会长赵爱民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消协秘书长、工作人员及各消协分会负责人组成。在对企业进行回访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回访相关事宜,确保回访活动高效、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针对内容,全面回访
在回访过程中明确了回访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经营方面,推荐期间有无获得荣誉表彰、近期监督抽检中有无批次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行政处罚。2、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解决消费争议情况,近期和解和接受消协调解情况;是否主动开展消费教育。3、商品售后服务方面,有无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技术手段和方便修、换、退等服务措施。4、披露方面,对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有无虚假宣传,是否做到的了明码实价、规范促销。5、规范公平竞争方面,有无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随意中止变更约定,有无以市场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6、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原则,是否以奢华的功能或过度包装谋求企业利益,是否以消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牟利;商业服务环境状况。同时我们根据回访工作容,一是找诚信单位负责人,说明回访目的意义以及回访的具体容。二是听取诚信单位负责人汇报,重点要求汇报依法经营和诚实守信情况、对消费者的服务情况、对消费者投诉问题的部处理情况等。三是查看相关资料,重点查看消费者投诉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让消费者满意,达到和解促和谐的目的。四是广泛征求消费者对诚信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掌握诚信单位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管和帮助指导,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对诚信单位的回访,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诚信单位开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教育,积极主动宣传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诚信单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理念;教育诚信单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服务承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处理工作,真正达到和解促和谐的目的,以推动各行业,尤其是诚信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滁州市琅琊区消协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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