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我会受邀并派员参加了在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的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作为听证代表,我会在听证发言中,着重从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用企业需要政府扶持、提升供水企业的挖潜能力和管理水平、商品价值规律和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五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了省消协四届一次理事会提出的消费维权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工作观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