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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消协关于省“第八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总结

2011-12-08   作者:余兵   浏览:2001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省级诚信单位建设,确保推荐质量,宿州市消费者协会严格按照省消费者协会【2011】14号文件精神,先后于2011年8月20日-11月25日,分别前往获得“安徽省第八届诚信单位”的宿州电信公司、宿州移动公司、宿州供电公司等17家单位进行实地回访工作。回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工作认识。宿州市消协接到省消协文件通知后,于8月31日召开全市消协秘书长工作会议,会议上王冰秘书长带领全体消协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理解回访工作内容,对回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回访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回访工作的重要性,将回访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回访对象企业信息的真实和可靠。此次会议为回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实地回访,方式多样,认真检查。各地消协均成立了以消协会长为组长的回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相关人员职责,分工有序,筹备有方。各地消协由秘书长亲自带队,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先后前往17家诚信单位,通过听取诚信单位工作汇报,翻阅诚信制度和相关文件等书面材料,深入一线经营场所走访消费者等多种形式,不偏不倚,真实全面了解17家诚信单位诚信建设情况。
    三是活动开展顺利,回访结果满意。在实地走访中,17家被回访单位高度重视回访工作,准备充分,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消协人员的实地走访作。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回访过程中,从严要求,逐项对照,结合通知要求,主要检查以下六个方面内容:1、守法经营方面;2、履行社会责任方面;3、商品售后服务方面;4、信息披露方面;5、合同规范公平竞争方面;6、环境保护方面。在检查中,各诚信单位均能履行诚信承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售后服务管理,认真听取和接收消费者意见,主动处理消费者投诉,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消费者反响。
    各消协单位在肯定各回访对象诚信建设成绩的同时,针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建议。各回访对象均表示会以获得“安徽省第八届诚信单位”称号为契机,以此次回访总结为起点,更高要求,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打造更加优秀的企业文化,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各行各业中做好行业表率带头作用,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宿州市消费者协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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