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消费者协会蓉东分会成功调解了两起彩电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350元。
2011年8月15日,青阳县蓉城镇舒先生在青阳一家大型家电商城以1850元的价格购得一台16寸的创维牌彩色电视机,使用了不到一个月就经常出现电视指示灯不亮的情况,要求经营者维修,但经营者一直推脱,不予维修。舒先生无奈之下,于2012年1月1日投诉到青阳县消费者协会蓉东分会。接到投诉后,蓉东消协分会人员立即前往家电城进行调查处理,经过耐心调解,经营者将彩电送回厂方维修,现已修理完好交还舒先生。
2012年1月9日,蓉东消协分会接到郑先生投诉称于2012年1月7日在青阳某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台价值4500元的24寸彩电,当天回家使用时发现电视屏幕无法显示画面,和商家协商要求调换彩电,但商家始终不予理睬,遂向蓉东消协分会投诉请求帮助。蓉东消协分会本着“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的工作态度,立即对郑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与商家多次积极联系与耐心调解,最终商家答应更换一台全新的同款电视机给消费者。在随后的电话回访中,郑先生表示更换的彩电已正常使用,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