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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消协秘书处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2-01-18   浏览:2388

 

2011年度,宿州市消协秘书处在省消协秘书处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根据皖商秩函【2011】23号文件《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诚信兴商,放心消费”活动主题,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兴商活动。
一、 领导重视 周密安排
“诚信兴商,放心消费”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推手,为了做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市消协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具体组织实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县区消协系统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 形式多样 措施得力
1、开展了有声有声、丰富多彩的“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据统计,2011年“3.15”纪念活动当天,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出动宣传车、名优产品展示车240余辆,悬挂宣传条幅260余条,散发宣传材料27余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865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61件,为消费者义务修理电器、理发、修鞋300多人次,义诊700多人次,参加名优商品优惠展销的企业有120余家,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价值71.47万元。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3月14日15日两天宿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中心全天候安排人员值班,并邀请各大商家负责人来我中心现场处理投诉,期间受理咨询、申诉和举报共计150起,其中咨询类为104起,申诉类42起,举报类4起。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2011年“3.15”纪念活动是以全方位、多形式、突主题、抓重点展示于社会的。它不仅是一次法律、法规的大宣传;消费咨询的大服务;打假维权成果的大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曝光;它同时反映出这一活动的成功开展以及它在社会所引起的极大关注和反响。最突出的是,地方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纵横联动,全面配合,使得“3.15”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标志。
2、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明码实价”调研活动。市消协秘书处为了组织开展好“明码实价”工作于三、四月份先期开展调研活动,通过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撰写了6篇调研报告并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3、独立组织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调查并针对问题进行点评。市消协秘书处于11月1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问卷调查活动,通过调查,了解了目前宿州市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及维权现状,针对目前保健品市场市消协进行了点评评议,为老年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消费知识,进行正确的消费指导,引导老年人理性选购保健品,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为更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形成“诚信兴商,放心消费”的浓厚氛围,市消协开展了宿州市首届“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历经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三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10月10日至11月10日为申报时间; 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将申报表格和材料报送市消协,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11月20日至2011年12月20日市消协组织评审、考核、确定公示名单; 12月底前,市消协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颁发牌匾和证书。活动方案在市消协网站及市工商局红盾网站公告后,全市各类企业积极申报,经各县区消协初审及市消协成立的评委小组审核后,全市有130家企业获得宿州市首届“诚信单位”称号。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各类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强化诚信意识,增强诚信观念,为提升宿州诚信企业形象,打造诚信宿州,推动宿州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全面配合 效果显著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及媒体的大力宣传,“诚信兴商,放心消费”已家喻户晓,生产者、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类企业积极申请加入“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向社会做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承诺,为净化宿州经济环境,打造诚信宿州,在全市形成“诚信兴商,放心消费”的浓厚氛围。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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