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来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来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春节消费警示

2012-01-20   作者:来安县消协   浏览:2692

 

春节消费警示
       春节期间,节日消费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消费者在购物、接受服务时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事。为此,来安县工商消保股针对节日消费的特点,向消费者发布几项消费预警。
       一是警惕商家价格游戏。每当节日来临之前,许多商家都以种种诱人的销售方式,如赠券、打折、清仓等手段进行促销,其中,有些不法经营者趁节日之机,或是大摆“车轮阵”,或是玩价格游戏,或是大肆兜售过季、质次商品。如赠券销售,消费者购商品就陷入“车轮阵”中,买商品赠券,赠券加钱再买商品,再赠券再加钱……周而复始,到头来消费者转了个晕头转向。来安县工商局消保股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要了解清楚“游戏规则”,不要被商家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所迷惑。
      二是消费者在选购食品的过程中,首先要看商品外包装,如:商标、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其次,如果是透明包装的食品,要看食品是否已经变质、有异物等。有些食品保存、食用、安全警示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消费者购买后也要仔细阅读,以免有意外发生。
      三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需索要购货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作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