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消费警示 购房五注意
本月中旬某消费者在某置业有限公司意向购买一套住宅房屋(小产权房),每平米4000元,当时预交了5万元现金,双方议定再交13万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回家后消费者与其家人商量,觉得这是集体土地上的产权房,今后办证会有障碍和费用,于是第二天消费者要求退房,双方产生纠纷。
就此庐江县消协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注意以下五点:
1、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选择规范的房产开发公司,并查看一照五证:营业执照、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一般这些证照都应悬挂在售楼处。
2、在购房前一定要分清是商品房还是集体土地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比商品房低,小产权房国家不予登记发证,存在风险。
3、消费者预交房款时应注意此款的性质,即是“定金”还是“订金”。若是“定金”字样,消费者违约则无法要回;“订金”就另当别论。
4、选购房屋对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是件大事,应在多方论证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前期签订认购书),要仔细审阅内容,也可以让律师把关,切不可盲目交钱、事后反悔。
5、遇到纠纷应多方及时依法解决,不可久拖。
庐江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