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在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按三包政策是可以退换的,然而经销商却以电脑外壳出现掉漆而拒绝调换。2月15日,消费者汪先生在黄山路赛博数码广场购买一台联想ThinkPad笔记本电脑,为避免划痕,汪先生在新机外壳上贴了一层膜。然后买后的第二天电脑即出现屏幕无端闪烁的故障,经售后检测为性能故障。消费者拿着维修记录和发票来到商家要求更换新机时,遭到商家的拒绝,理由是撕开电脑上的贴膜发现外壳有掉漆的现象,影响了二次销售。消费者未曾想出于保护电脑表面而贴膜,却成为换货的障碍。
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了商家,但商家态度强硬,坚持不予换货,并认为在包换期内的电脑虽然有性能故障,但只要外观出现磨损,如划痕、掉漆等则只能维修不能退换。
在《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并未将“外壳完好”作为三包的前置条件,而电脑自售出后就处于使用状态中,难以避免的会出现轻微磨损,而贴膜的行为也不在产品使用说明的禁止范围之内,因此而产生的掉漆并不是消费者主观故意或能事先预知的,更不能成为经销商规避三包责任的借口。而影响二次销售的理由更不能成立,一台有质量问题的电脑,应经过返厂维修,重新检测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再次出厂。而经销商自行维修好再包装出售,无疑是将返修品卖给下一位消费者,这显然是种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