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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换届大会

2012-02-27   来源:琅琊区消费者协会   作者:欧传亮   浏览:2716

224,琅琊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大会在琅琊区工商分局四楼会议室隆重召开。琅琊区副区长牛恒、市消协副会长、秘书长唐凤阳、区工商分局局长董志才等领导莅临大会,会议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消协常务副会长杨光主持,来自全区各行业的42名理事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琅琊区消费者协会工作报告》和《琅琊区消费者协会2010-2011年“诚信单位”和“消费者满意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聘请了琅琊区副区长牛恒为消协理事会名誉会长,并选举董志才担任会长,杨光担任常务副会长,罗仕和、吕志贤、周济群、权家昌、李丽、金允雪、徐如意、李善利、陈建、张玲、吕继杰、张圣宏等担任副会长,赵爱民担任秘书长。
  会上,区消协秘书长赵爱民作了《琅琊区消费者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11年来的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四是加强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救助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消费者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琅琊区副区长牛恒就加强消协组织建设,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二要创新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消费者的工作水平。三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大社会监督和处置消费投诉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消协组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四要以创新开拓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消协,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协调服务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不断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积极推行消费者与企业的争议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健全落实消费警示发布制度、消费调查制度等,做到以制度落实责任,促进消协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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