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长丰县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会议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农委、安监局、城管局等近三十家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长丰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红亲自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行管局局长董朝兵主持。
会上,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顾正泽宣读了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公布的201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并阐释年主题“消费与安全”的内在涵义。县“3.15”纪念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县工商局分管局长陶存好同志宣读了2012年“3.15”纪念活动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3.15活动做表态性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红发表重要讲话,她强调,维护市场秩序健康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应尽的重要责任,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消费者消费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更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做长久。她要求各单位:1、要认清责任。一方面要求各单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违法行为,净化消费环境。另一方面,要求各方、各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努力;2、要全力以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充分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普惠性。确保市场秩序的和谐有序,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3、要切实开展各种形式主题活动。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喜庆、祥和的活动氛围。做到集中报道、集中展示、集中宣传。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单位要跟进报道,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要及时曝光;工商、质监、农委、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在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