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省工商局、省消协于年初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意见》(皖高法[2011]458号文件)文件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形势。与会人员就法院委托或邀请消协参与消费纠纷案件的调解,消协调解成功后作出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书如何进行确认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针对消费维权案件的衔接方式、衔接流程、层级的确认、提出和执行等细节性问题,与会人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就下一步工作达成共识。
本次会议的召开,确定了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保障了诉调衔接工作的顺畅运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