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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政府协调会

2012-03-15   浏览:3591

 

2012年3月1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政府协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豫闽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2012年“3.15”纪念活动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服务广大消费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宿州而努力奋斗。
会上,市消协会长陈怀印宣读了“3·15”纪念活动方案,市消协秘书长王冰对纪念活动当天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分配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朱豫闽副秘书长在会上就如何做好“3.15”活动对各部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活动主线,充分准备,认真理解搞好“3·15”活动的重要意义。“3·15”纪念活动是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政府、体现关心群众利益的政府,共建社会和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专门部署此项工作,协调落实有关问题,上下齐心协力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搞的更好、开展的更隆重、更热烈、更富有成效。二、精心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隆重搞好纪念“3·15”的宣传活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现场受理投诉与咨询。要结合“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对一些重大的、有影响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件、案例向社会进行公布,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树立消费信心,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更快的发展。公安部门要确保活动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保持道路畅通。城管局要取消城市主要干道与3.15活动无关的过街宣传,清理流动摊点,维持二中科技广场的秩序、保证电力等相关设施正常运作。质检局、物价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局、农业主管部门、建委、房地产管理局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3.15活动,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拂晓报、广播电视报、电台、电视台等有关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开辟消费者维权专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活动现场做详细的采访报道。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营造一个浓厚的维权舆论氛围。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讲求实效地搞好“3·15”纪念活动。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制定可行的活动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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