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萧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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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012-03-15   来源:萧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朱光程   浏览:4181


纪念大会会场


大会主席台


工作人员散发宣传材料


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介绍《3.15专刊》内容


市消协首届“诚信单位”授牌仪式


县政府副县长王奎讲话


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德斌讲话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兆祥主持


县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周然宣读获奖名单


现场文艺演出


义诊活动


游行队伍

在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萧县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奉献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精神大餐。

315上午,由萧县人民政府主办、萧县消费者协会承办的“萧县20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商贸城西侧广场隆重举行。大会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兆祥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忠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吕亚利、县政协副主席扈云龙以及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德斌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今年“3.15”纪念活动的主题为“消费与安全”,王奎副县长在大会上强调,过去一年,我县各职能部门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的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全县消费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今年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加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孙德斌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县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要依法履行职能,坚决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县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周然同志宣读《萧县消费者协会第三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推荐决定》和宿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表彰宿州市首届“诚信单位”的决定》,主席台上的在座领导向荣获宿州市首届“诚信单位”的企业授予了奖牌及证书。

大会结束后,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电视台向广大消费者奉献了一台精彩纷呈的文艺演出,在歌舞表演的同时穿插消费知识宣讲,对维权知识的普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时,我县还首次印发了3000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刊》向消费者免费发放,《专刊》内容涉及年主题解析、《消法》知识普及、消费提醒、消费指引、投诉方法等不同层面,一经推出即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各相关执法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展示打假维权成果,开展地方名优产品和真假商品比较鉴别展示,并在现场时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县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等执法部门还联合在龙城镇二庄东侧焚烧了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据统计,今年“3·15”纪念活动共散发各种宣传材料9万余份,拉横幅60余幅,现场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为消费者义务修理电器、理发、修鞋350多人次,义诊420多人次。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价值60余万元。今年我县的“3·15”纪念活动通过消费者的广泛支持和普遍参与,“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得到有效传播,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对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拉动消费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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