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县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这次销毁商品有:假冒“迎驾之星”、“五粮液”、“茅台”、“剑南春”、“古井贡酒”、“种子酒”等名酒以及过期食品34公斤,货值达2.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