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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和县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1(购买汽车七注意)

2012-03-27   作者:刘静   浏览:3015

 

 
购买汽车七注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开始步入大众化消费阶段,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置新车。但由于广大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常识不了解,也产生了许多纠纷。
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在选购车辆时,应找懂得汽车消费常识的朋友一起去购车,并应充分考虑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及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
 
  二是消费者应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是向经销商预订汽车时,应及时订立书面购车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如果发现经销商的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消协或者律师咨询。
 
  五是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六是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七是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及时同经销商系联,尽快排除质量隐患;若存在汽车消费纠纷,也应及时同经销商协商解决,或直接到当地消协投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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