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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简报第三期(总第292期)

2012-03-27   浏览:2416

 

马鞍山市消协秘书处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
 
2012年2月,马鞍山市消协秘书处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在深刻领会市局文件精神的同时,对照文件的要求,逐一的查找差距和不足。具体的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我会成立了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阳胜;副组长:何守华;组员:刘殿佐、王加福。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
1、认真全体人员组织学习有关内容,通过认真学习,思想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深刻领会此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整顿扫清障碍。
2、学习的主要内容:《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消法》和《条例》;
3、学习的方式: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相结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会全体人员基本能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决做到开会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玩手机和将钤声设置成振动和静音。
2、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出工不出力等自由散漫情况的发生。
3、另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会全体工作人员也会注重将各自的办公物品摆放整洁,地面保持干净,为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和其他前来办事的人员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工作氛围。
总之,此次整顿使我会人员的思想观念明显有了转变,作风建设明显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得到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维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马鞍山市评选出23家2011-2012年消费维权先进单位、
20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在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弘扬诚实守信,引导科学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于2011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了2011-2012“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县、区消费者协会实地考核和初审,市消费者协会考察、审核和公示,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通过2012年消协常务理事会评选,审定马鞍山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为“诚信单位”,期限2年。
为了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共同维权,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会开展了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经过各单位自行推荐申报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协商核定后,经过消协常务理事会议评议,评选出周立新等20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一如既往、再接再厉,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力为改善我市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和谐、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1-2012年度诚信单位(23家)马鞍山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马鞍山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集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苏宁电器有限公司、马鞍山新大新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马鞍山杨丽萍芦荟绿色美容健康中心、马鞍山市一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北巴士有限公司、马鞍山大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马鞍山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嘉宏傢俬有限公司、安徽同兴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钰商贸有限公司、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马鞍山亚华商贸有限公司、马鞍山旺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太白液化气有限公司、马鞍山名宣酒业商贸有限公司。 
201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20名):周立新范琴文娟屠颖潘迎春胡成宝宋传山黄海蓉何风顺、廖岚钧万里夏武华王平王笋黄振伟张诚袁文刘芳谷海南陆俊峰。
 

 

花山区分局加强消保维权业务培训 切实做好消费市场保护者角色
    进一步提高花山区分局消费投诉案件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分局消费维权工作效能,2月23日下午,花山区分局特对各工商所所长及消费投诉处理干部开展集中指导培训,分局分管领导李春升纪检员主持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分局监管股负责消保维权工作副股长陈玲及花山区消协副会长孙新洪传达了关于消费投诉处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多年来积累的处理消费投诉的经验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如何更好的发挥工商部门职能,分门别类的按照规定对投诉、申诉以及举报案情进行妥善处理,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了详细讲解。
随后,分局办公室主任陈晓元就案件办理程序及法律文书规范使用等问题,结合实际案例,生动详细的做了培训指导,并通过与参会人员的沟通交流,将工作人员在日常处理消费投诉时适用的法律规定一一详细作了讲解。
最后,纪检员李春升充分肯定了各工商所干部在日常处理消费投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强调了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花山区分局辖区投诉量位居我市第一位,各所干部要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在所内形成人人会处理投诉的工作作风;二是消费投诉处理作为一项被动执行的工作,伴随着日常各项工作,各所务必要及时妥善将消费投诉处理好,避免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消费投诉处理有着一整套规范的规章制度,各所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四是在处理消费投诉中一定要注重效能建设,特别是和今年的为商服务年、作风整顿及争先创优等活动相结合;五是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将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切实抓牢抓好。
 
 
                                                                                                                                                                              
抄送: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消协名誉会长、常务理事,南京都市圈八城市消协、省辖市消协、县区消协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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