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安全 拉动消费 促进发展
——马鞍山市2012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宣传中消协“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拉动消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纵深发展,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在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指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与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主题,结合实际,在2012年开年以来,认真组织和实施了“3·15”系列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
2012年2月初,市消协召开了消协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内容,于2月8日拟定整个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市有关行政部门和维权专家、消费者代表等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月13日,市政府消费维权工作暨常务理事会议在市工商局召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副会长单位及各常务理事群策群力,认真讨论并通过“3·15”活动方案。2月25日,市政府以马政办秘[2012]15号文形式发文,全面布置了我市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方案审议、确定过程中,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王庆荣同志对方案修改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提出成立“3·15”系列活动指挥部,由赵承国副局长任本次的总指挥,全面负责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副市长高晓平同志就消费维权与保障消费安全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科学发展与消费维权的关系;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合作,壮大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加强消协队伍建设,促进消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等意见,并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把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办成全市消费者的盛宴。3月5日,市消协召开“3·15”系列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邀请安徽日报、马鞍山日报等13家媒体进行颇具声势的宣传。
二、政企联动,积极举办纪念大会
3月14日纪念大会召开,农委、文化委、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烟草、食品药品监督、旅游、科技、市行政执法局等执法单位统一着装,列成方阵位于会场中间;电信、移动、联通、水务、供电、港华燃气等公用企业单位也着各自企业工装,列于会场;荣获市级2011-2012年度市级诚信单位、 “维权先进个人”及消费者代表等共750余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其永主持。参加大会的领导有市人大副主任龙李海,市政府副市长高晓平,市政协副主席金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市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王庆荣,市药监局调研员、副局长王文标,市卫生局副局长潘春生,市物价局副局长聂海林,市质监局副局长焦玉明,市工商局副局长赵承国,以及相关行政机关领导。
大会议程有:1、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王庆荣作消协工作报告;2、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宣读表彰市级“诚信单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决定;3、向“诚信单位”、“消费维权先进个人”颁发牌匾、证书;4、市消协副秘书长王加福宣读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5、诚信单位代表马鞍山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史新宽发言;6、副市长高晓平讲话。
整个大会隆重、热烈,既布置了2012年消费维权的重点工作,又对各相关部门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消费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把消费维权工作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消费安全有机结合,很好地贯彻宣传了“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三、热情解答咨询,现场受理投诉
全市广场咨询活动在三县三区选七个主点,八佰伴广场作为纪念大会和广场咨询的主会场。主会场各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共设咨询点34个,接待咨询2248人次,受理投诉161件,现场解决1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市农委、文化委、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烟草、食品药品监督、旅游、市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在市八佰伴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接待群众咨询119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12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109件。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企业助动服务。电信、移动、联通、水务、供电、港华燃气等公用企业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050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37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广播专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协和市广播电台共同举办 “3·15”专题栏目,各单位投诉专家走进直播间,介绍维权工作、年主题、“3·15”活动内容。同时通过热线解答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二是披露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工商、质监、烟草等多部门执法成果。三是展出维权展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广场,农委、工商、质监、卫生、烟草、旅游、司法等各行政部门分别用大幅的展板展出了一年来的维权成果,有集中销毁、有案例呈现、有现场检查,图文并茂,丰富生动。其中旅游局今年的展板格外引人注目——漫画设计,有趣味又有实效,成为广场宣传的一个很好的样板。企业方面,无论是公用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也纷纷竖起了宣传展板,对行业的服务介绍、对产品的真伪识别,要有尽有。
四、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市领导新临现场指导。在纪念大会后,市人大副主任龙李海,市政府副市长高晓平,市政协副主席金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新生,市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王庆荣及各行政机关领导慰问了活动现场的工作人员及咨询、投诉的群众;市工商局副局长赵承国,市消协秘书长陈阳胜也到三区咨询现场,看望并指导宣传工作。
二是举办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及知识竞答。与广场咨询同时进行的还有广场文艺演出。参加演出的有专业演员,也有业余民间表演者。观众有行政单位、企事业、消费者代表及普通消费者等近1000人。文艺节目生动活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了消费维权知识。演出现场互动性极强,消费知识有奖竞答,观众凭号参与抽奖等穿插于演出当中,既宣传了年主题,又形象地展示了消费知识和典型案例,形成了一场既生动又形象的消费维权知识教育活动,为“3·15”系列活动增加了绚丽的光彩。
三是积极倡导诚信。市级“诚信单位”代表马鞍山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史新宽发表了《诚信倡议》的演讲,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为我市的消费环境做出应尽的责任。对评选出的23家2011-2012年度市级“诚信单位”以及20位市级“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牌匮及荣誉证书,鼓励企业、个人为我市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四是拓宽宣传空间。组织相关单位走进社区、老年学校、农村为居民、农民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很好地宣传了维权知识。
五是召开了专家维权座谈会。总结了“3·15”宣传活动的得失,研讨了对2012年年主题宣传后续工作,同时提出了2012年维权工作重点事项。
五、积极开拓消费维权新平台
一是启动“3·15顾客满意工程”。马鞍山市消协2012年以马鞍山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为试点,正式启动“3·15顾客满意工程”。这是我市服务品质提升的重要里程碑,是推进我市诚信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二是成立马鞍山市家装消费指导中心。在市消费者协会、市装饰业协会等单位的指导下,经过认真、扎实的筹备,东源美家乐家装消费指导中心于3月15号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正式成立。它将向全市消费者免费指导装修,免费提供家装流程咨询、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免费提供家装设计施工指导、建材购买指导、家装验收标准、投诉协调服务。并配专门服务车,方便快捷地处理家装消费纠纷。
家装消费指导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企业自律形式更加多样化、自律机制更加主动化。马鞍山市消费维权在成立消费仲裁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又搭建了一个全新的维权平台,将使我市家装大领域的消费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县三区也在各自的会场同时举行了“3·15”纪念大会、系列宣传活动及现场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全市总计有136个行政单位、企事业参与了广场咨询活动,累计派出1820人。总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9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5240人次,受理各类投诉300余件,现场解决295件,总计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9.2万元。
2012年马鞍山市 “3·15”活动以“保障安全促消费,拉动消费促发展”为宗旨,通过开展系保障消费安全的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马鞍山“绿色之城、文明之城、宜居之城、和谐之城”建设。为营造我市安全消费环境,倡导诚信理念,推广先进消费文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省工商局、省消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消协名誉会长、常务理事,南京都市圈八城市消协、省辖市消协、县区消协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