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晚上,刘女士向往常一样打开酸牛乳饮用时,发现有凝固的东西,对着灯光仔细一看,奶瓶里面竟然有一个还带着插孔的锡纸盖,刘女士觉得心里十分不舒服,这明显是别人使用过的锡纸盖,说明奶厂没有将回收的瓶子清洗干净便再次投入使用。联系送奶员及厂家都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应,并且拖延不处理,无奈之下,刘女士便投诉到我会。
接诉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约双方到我会调解。刘女士对奶厂提出了几点建议,并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5000元,经营者承认事实存在,愿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赔偿,但是只同意赔偿200元,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刘女士饮用酸牛乳后,没有及时到医院检查,难以鉴定身体及精神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5000元的要求没有依据。为此,工作人员先后分别单独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偿800元。
消费者对我们便民、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