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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修四次毛病依旧 消协帮助调换新机

2012-04-17   来源:砀山县消协   作者:王桂芹   浏览:2512

 

手机修四次毛病依旧 消协帮助调换新机
  案情简介:
  201239日,在砀城大隅口一家手机店,胡先生花1090元买了一部三星C6712手机。使用十天左右,手机就出现频繁自动关机、自动重启的现象,一条完整的短信都无法发送成功。他来到手机销售店询问,工作人员称刷新一下系统就可以正常使用,并让他回家等着。三天后,他拿回手机,现场检验一切正常。
  但试用几天后,手机又出现老毛病。他第二次找到手机经销商,对方仍以刷新系统的方式维修。就这样,手机被反复刷了4次系统,每次刷新完过几天后,老毛病就再次出现。
胡先生说:他无法忍受手机反复出故障,这部手机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便要求退机。对方称,想要退机需扣除500元左右的折旧费。这部手机故障频出,胡先生认为对方收取高昂折旧费是不合理的。而且经销商一直没有告诉故障原因。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胡先生于2012年4月10日诉至砀山消协,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协人员立即约请双方调解,但销售商依然以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此,消协人员多次联系手机销售商约请其前来调解,通过做工作该店负责人来我会参与调解。调解中,消协人员明确告知该手机销售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在事实面前,该负责人明确表态同意为消费者调换新机,并就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表示真诚地歉意。
 
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王桂芹
0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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