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咨询:因经常在我县某浴池洗澡,长此以来与浴池内工作人员日渐熟悉,洗澡时便将随身钱包、手机、手表等物品交由此人保管,某次洗澡后偶然发现钱包内缺少一百元现金,但因当时碍于“熟人”关系并未当面点清钱款,现只好自认倒霉。
鉴于上述情况,为避免减少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我县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洗浴时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浴池洗浴时只带少量浴资,尽量少带或不带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
二、钱包或物品应交工作人员保管,交给工作人员前应当面点清钱款或物品,尽量能有第三人在场证明钱款物品数量;
三、取钱包物品时应当注意当面点清钱款数量,并核对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