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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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

2012-04-26   作者:徐莉莉   浏览:5455

 

日前,合肥市“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在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挂牌成立。该“联络站”主要依托市级保险行业协会设立,在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联络站”站长,形成保险消费纠纷处理和消费维权活动联动机制。
“联络站”旨在提高处理保险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保险服务行业的消费环境,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联络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促进保险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二、向消费者宣传和介绍保险服务的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三、依法对保险行业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向市消费者协会反映真实情况。
四、依法处理消费者关于保险服务的投诉,并将处理情况定期汇集市消费者协会,记录登记台账。
五、对受理的情节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例,及时上报市消费者协会,由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联络站”要做到“四统一”和“五个一”。“四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牌匾样式、统一工作职责、统一文书格式。“五个一”,即要一人(至少有一个做兼职维权工作)、一牌(悬挂统一式样的铜牌)、一室(调解室)、一簿(投诉登记薄)、一电话(一部投诉举报电话)。
今后,全市有关保险服务领域消费纠纷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由消费者协会调解,联络站配合解决;投诉到联络站的由联络站先行解决,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联络站无法解决的再由消费者协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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