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孙某2010年11月购买一台旋耕机,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商家也没修理好。2011年7月8日,定远县工商局、消协接诉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没有成功,遂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县消协工作人员多次陪同消费者到定远县人民法院递交材料并协助法院进行调查,今年2月10日,县法院审理判决销售者退还消费者孙某63000元农机款,消费者胜诉。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费者孙某2010年11月购买一台旋耕机,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商家也没修理好。2011年7月8日,定远县工商局、消协接诉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没有成功,遂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县消协工作人员多次陪同消费者到定远县人民法院递交材料并协助法院进行调查,今年2月10日,县法院审理判决销售者退还消费者孙某63000元农机款,消费者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