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工商局12315中心收到河南省商丘市李先生寄来的一面旌旗“秉公执法维民意 勤政为民颂功德”,并附一封感谢信,衷心感谢明光市工商局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月28日,明光市工商局接到河南省商丘市银宝运输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的投诉电话,称其公司车辆在宁洛高速嘉山集服务区汽车修理站遭遇强制收费。维修前,双方商定2个破损轮胎补胎费每只200元,共计400元,而维修人员却在补胎后强迫消费者支付985元。李先生认为费用已经事先约定,而且985元要价过高,不同意支付,但汽车修理站坚持收958元,不然不放行,李先生因急于赶时间送货,只好交付958元。回到河南省商丘后,李先生投诉到明光市工商局12315中心,要求退回多收的585元。
正在嘉山集执行任务的管店工商所张所长接到投诉后,带领执法人员快速赶到汽车修理站,在服务区负责人的配合下,经调查情况属实。此事件是服务区汽车修理站个别维修人员违反修理站规章制度,私自向消费者强行要价造成的。张所长对汽车修理站漫天要价,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多收的585元。服务区负责人通过张所长提供的商丘李先生的电话号码,与李先生进行了联系,向李先生作诚恳道歉,并当即派人把多收的585元打到李先生账户上。同时,服务区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工商所张所长的要求,对汽车修理站进行整顿,加强管理,完善服务,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先生收到退款后,立即打电话到明光市工商局12315中心,对管店工商所及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了高度的赞扬,说:“自打电话给你们明光工商局投诉到我收到退款,不足30分钟,你们这种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特别是能及时维护异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消费者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