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鞋变“油皮鞋”消协帮助退鞋
2012年5月20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某鞋店购买一双女鞋,价格为69元,消费者要求是真皮,摊主称“油皮”,使消费者误认为牛皮。成交后,消费者意识到不是真皮要求退货,摊主不肯,于2012年5月21日投诉到砀山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定经营者对商品属性介绍不清,引起顾客误解,误导购买,根据《消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消协工作人员向经营户做了说明工作,最终经营户同意退货,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砀山县消协
王桂芹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