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自动售货机推出以来,以其方便、快捷、全天候的售货模式深受消费者的欢迎,由于自动售货机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一旦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直接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今年3月份,芜湖市工商局、市消协连续收到多起消费者关于该行业的投诉,为加强对该领域的监管,日前,芜湖市工商局部署开展了自动售货机商品零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三个月时间,对自动售货机商品零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杜绝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该领域商品零售经营行为与实体店经营模式截然不同,主要存在以食品饮料销售为主、经营主体不明确、商品消费者事先不能查看等特点,且主要集中在市区商业街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域。该局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巡查,上门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自动售货机的管理,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自下月中旬开始,该局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面开展一次市场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四类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所有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必须向辖区工商所备案,对自动售货机的管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管理。
二是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对消费者申诉举报自动售货机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属地工商部门立即开展检查,如果经营者不到场,无法检查的,根据《行政强制法》,依法对自动售货机进行查封。
三是隐匿经营主体行为。所有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必须在自动售货机上明示经营者名称、地址、售后服务电话、12315投诉热线,统一规范经营,确保在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及时维权,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监管。
四是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换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要求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今后新型商业业态、销售模式将会不断涌现,此次专项整治是该局加强对商品零售领域内新型销售模式监管工作的有益探索,力争消除监管盲区。专项整治结束后,该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市场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实现高效化、精细化监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