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池区工商分局城关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商家管理不善将消费者所拍艺术照片丢失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500元赔偿。
去年底,家住池州市内某小区的丁小姐,在主城区秀山南路某美容店以每张30元的价格,拍了3张艺术照,共付费90元。后丁小姐根据商家承诺,于一周后来取照片,但被告知还没有洗印好。就这样,丁小姐来回好几趟都未取到照片。今年5月初,丁小姐再次来到某美容店索取照片,却被告知由于其内部电脑出现故障,导致所拍艺术照底片全部丢失,现在只有重拍了。丁小姐对该美容店如此服务质量十分不满,于是拒绝重拍要求给予经济赔偿,但遭到商家拒绝,理由是底片丢失并非人为造成,而是电脑出现故障所致。在多次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丁小姐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请求工商部门助其维权。
接投诉后,贵池区工商分局城关工商所工作人员即展开调查。在某美容店该所工作人员查阅了其内部相关信息资料,并就丁小姐反映的情况向该店负责人进行了解。通过查阅资料信息和现场了解,丁小姐反映属实,于是,该所工作人员向美容店负责人宣传了《消法》有关条文规定。随后,将双方约见在一起进行调解,经工商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某美容店方当面向丁小姐致歉,并赔偿其误工费等费用共计500元(含先前已支付的90元照片冲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