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简报
第三期
太湖县消费者协会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对有线电视、通讯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的公告
为加强对社会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法定职责,促进公共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创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安徽省工商局、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本年度首先确定对通讯服务、有线电视等两个行业进行消费者评议。评议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评议问卷通过各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实地发放,并在《新安晚报》、安徽省工商局、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网站公布,消费者可以通过实地问卷调查、报纸填表和网上评议三种方式参加。被评议行业职工不得参加评议,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参加报纸评议的消费者请认真填写评议问卷,并将评议问卷邮寄到安徽省工商局消保处和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在网上评议的消费者按照公布的网址进行评议。评议活动时间为2012年5月1日---7月31日,邮寄评议表和网上评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消费者评议活动联系电话:0551-4675022(省工商局消保处)、4675115(省消协秘书处)。地址:合肥市宁国路112号 邮编:230001网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ahaic.gov.cn)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http://www.ah315.cn)
参加报纸评议的消费者请认真填写评议问卷,并将评议问卷邮寄到安徽省工商局消保处和安徽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在网上评议的消费者按照公布的网址进行评议。评议活动时间为2012年5月1日---7月31日,邮寄评议表和网上评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消费者评议活动联系电话:0551-4675022(省工商局消保处)、4675115(省消协秘书处)。地址:合肥市宁国路112号 邮编:230001网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ahaic.gov.cn)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http://www.ah315.cn)
消费警示
儿童节消费专题警示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儿童成长留影成为不少父母送给孩子的节日礼物,各摄影机构也纷纷推出优惠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太湖消协提醒注意消费陷阱。
一、 先免费,后破费,商家事前以“免费拍摄”为噱头,事后则以服装、洗印、制作、底片等收费方式迫使消费者付款。口头承诺不兑现,预订拍摄套餐时,商家口头承诺给予消费者的打折优惠或多项赠品并未注明在订单里,事后便以种种理由拒绝兑现。
二、相册、照片缩水。加拍照片,越选越多,引发二次消费。招牌摄影师有名无实。选择儿童摄影机构时一定要事前问清价格,并实地考察拍摄场地,不要被经营者的“表面文章”所吸引,而忽略了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导致权益受损。
酷暑难耐 冷饮“五看”
天气炎热,冷饮消费需求旺季。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冷饮。
一看包装。在购买冷饮时,一定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粗糙、开裂、变形的冷饮最好不要购买。
二看色泽。不过分追求外观鲜艳,若其颜色过于鲜艳且不自然,就有可能添加了过量色素。
三看是否标有QS标志。
四看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五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