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广泛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后简称《消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霍邱县消费者协会在工商局的组织领导下,以基层分会为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县消协始终把宣传《消法》、《条例》工作放在首位,每年以3.15消费者权益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的节假日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3.15专刊,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开办橱窗宣传栏,借助电视、广播电台等开设专栏,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维权意思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2年4月以来,县消协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以基层消协分会为依托,开展消费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消法》、《条例》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投诉误区、2011年县消协十大典型案例、消费者投诉注意事项和消费警示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此次消费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工商局的组织安排下,联合县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共同开展。截至6月4日,先后对孟集、长集、冯井等10个基层分会的辖区进行消费教育培训,共组织安排了15个场次,参与人员达48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300余份,此举得到了广大消费的积极参与和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