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消费者协会简报
第 四 期
2012年6月20日
2012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县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件,解决25件。其中,县消协自办8件,城关分会7件,城北分会2件,顺安分会5件,钟鸣分会1件,天门分会1件,太平分会1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接待来人咨询4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器类5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20%、服装鞋帽类2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8%、公共设施服务类各4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16%;食品类3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12%;生活、社会服务类3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12%;互联网服务类3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12%;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8%;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各1件,各占第一季度投诉的4%。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10件,占投诉的40%;计量问题2件,占投诉的8%;营销合同1件,占投诉的4%;虚假宣传的5件,占投诉的20%;售后服务2件,占投诉的8%;其他5件,占投诉的20%。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2012年第二季度,家用电器类的投诉较多,其中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是重点。主要分析如下:
1、家用电器类的投诉,关键在于电器的质量不过关,虚假宣传的问题突出。
2、农资类投诉,商家自身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4、服务类的投诉,主要投诉食宿、电信服务在计量计价、互联网服务存在安装时间较长,售后维护上的问题,以及供水服务中涉及的水压不稳定、流量小等问题。
消费警示
端午吃粽子首选新鲜和安全
随着端午节的不断临近,粽子作为中国传统食品将走进千家万户,各种形式、口味的粽子已开始在超市、菜市场大规模上市,粽子消费日渐升温。为了让消费者吃到放心的粽子,铜陵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产品。许多经营者纷纷在粽子的外包装上下功夫,有的粽子包装虽然漂亮但却无厂名、厂址、生产标准,属于“三无”产品,其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消费者要警惕“返青粽叶”。为保持粽叶新鲜诱人,一些商家采用化学染色手段,在浸泡粽叶时加入工业硫酸铜和工业氯化铜,让已经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使其表面光鲜,色泽鲜绿,而人体过量或长期摄入铜,会使大量铜元素积蓄于肝脏,引起铜中毒。
3、消费者选购粽子最好到大型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品商店购买,并看清粽子上是否带有QS标志,注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消费者千万不要为了贪便宜或者方便,在一些流动的小摊贩手中购买,即使发现有质量问题也难以维权。
4、消费者吃粽子时若感到有发酸、发苦或馅口味不对时,千万不要食用。细心的消费者们可以发现,市场上的粽子有的是新鲜的,有的是冷冻的,还有的是真空包装的。新鲜的粽子在现在的室温条件下只能保存几个小时,因此,买回家后最好当天食用,否则容易变质。
5、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粽子时,请妥善保管好购物凭证或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
铜陵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选购粽子最好到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品店。选购粽子时要仔细辨别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有没有变质。吃粽子时,若感到枣子有发酸、发苦或馅口味不正,宁弃勿食。另外,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搭配其他商品销售以及包装华丽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请及时拨打铜陵县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