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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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消协扎实开展“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2012-06-28   来源:原创   作者:明光市消费者协会 陈进   浏览:4008

 

为强化消费维权基层网络建设,提升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在服务基层消费者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4月22日至6月15日,明光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活动。
一、认真准备,做好宣传
早在滁州市消协下发2012年度目标考评文件时,明光市消协就按照文件中有关一会两站培训及相关事宜,通知各消协分会开展对辖区入盟企业的培训,并着手对辖区一会两站进行一次检查。
在接到滁州市消协下发的《关于开展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文件后,明光市消协立即组织各消协分会对辖区一会两站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一会两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对应建未建的及时补建,对人员调整的及时变更,登记造册,为全面培训提供完整资料。与此同时,对辖区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作人员、诚信承诺联盟入盟企业专兼职工作人员、五进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宣传,为培训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培训,注重实效
本次培训由明光市消协组织,各消协分会具体开展,专门针对辖区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作人员、诚信承诺联盟入盟企业专兼职工作人员、五进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注重实效,力争受训人员的工作能力、岗位水平有个较大幅度的提升,增强其从事维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1、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本次培训的首要目标是强化我市消费维权基层网络建设,促进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使基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清楚一会两站五进等的工作程序,增强其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办事程序的进一步规范,提高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的办事效率,从而充分发挥其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积极作用。
2、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振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消费维权的急先锋,其地位之重要,影响之重大,是其他组织和个人难以企及的。通过培训宣传,使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感。
3、强化法律教育,注重《消法》宣传。从事消费维权工作,首要的就是熟知有关法律法规,如《消法》、《安消条例》、三包条例等,并灵活运用到日常消费维权工作之中。本次活动注重对《消法》、《安消条例》、三包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宣传,侧重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部分常用条例的讲解,力求在较短的培训时间内大幅提高一会两站五进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依法调处消费纠纷的能力。同时,增强入盟企业的法律意识,确保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4、因地制宜,开展食品、农资消费专项培训。根据农村农忙、农闲的实际情况,结合明光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部分分会在对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了食品、农资经营户专项培训,并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食品安全与消费安全相结合。针对目前食品安全集政府、媒体、社会大众关注于一身,结合2012年年主题消费与安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培训。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并与消费安全知识结合起来,凸显食品安全在消费安全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指明消费安全大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尤其是针对入盟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货、销售、危机应急等方面加强管理,为和谐明光做出积极贡献;二是农资经营规范与指导农民消费相结合。明光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农民消费者数量庞大,对全体农民进行消费培训可行性不大,但可以对为数较少的农资经营户进行培训。通过对农资经营户的培训,规范农资购销市场,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同时,基层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对需要的农民进行消费指导或开展小范围的消费培训、消费宣传。两个结合是对食品安全、农民消费这两个薄弱环节的有效加强,使本次培训更加灵活,更加有效。
通过一会两站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和程序,丰富了法律知识,提高了纠纷调处能力,增强了从事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也为以后消协开展类似的培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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