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含山县仙踪镇的花女士,来到县消协,倾诉了一件烦心事。
花女士于2010年6月在某品牌电动车专卖店仙踪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000多元的电动车,两年来,一直正常使用,给花女士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今年6月的一场意外,让花女士心疼不已。6月9日晚,花女士像入往常一样,把电动车放在一楼充电。夫妇二人在二楼卧室休息,至凌晨2时左右,夫妇二人被一阵浓烟熏醒,赶紧下楼查看,发现电动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车架,家中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电均被烧毁,四面墙壁也被烟火熏得一片漆黑。看着家中的惨状,花女士想到了找电动车经销商索赔,但经过多次交涉,对方只同意给予8000元的补偿,离花女士的要求相差甚远,花女士无奈只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权。接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分别向消费者、电动车销售商和供货商了解了相关情况,并收集了现场资料、相关机构的鉴定证明材料。
经多次调解,电动车销售商和供货商同意共同向消费者赔偿消费者19000元。消费者对赔偿金额表示满意,同时对消协的帮助表示感谢。
含山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遭遇产品安全事故纠纷时,要及时保存录相、照片等证据,有必要的可请有资质的机构提供相关的检测、鉴定报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一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