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电视现划痕 工商细心解争端
【案例简介】
2012年2月10日,投诉人方先生到我局消保股反映其于2012年元月1日在潜山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款价值6999.00元的创维液晶电视,由安装工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后使用正常,后在擦拭电视机时发现屏幕右上角有一条10余厘米的划痕,虽然不影响收看,但怕随着时间推移屏幕有破裂的危险,后与经销商联系要求退换,但经销商认为是消费者护理不当造成的。方先生认为,安装不久的电视机擦拭都是用软布,不可能造成划痕,这是在安装之前就存在的,商家故意将有瑕疵的产品出售给自己,万般无奈的方先生于元月31日将电视机送到了该商场,但一直未能解决,液晶电视至今仍在该商场。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前往该商场查看。发现该电视机屏幕右上角确有一条10余厘米的划痕,应为硬物所划伤。找到该商场经理后,但其不承认此划痕为出售之前就存在的,仍然坚持说是消费者护理不当造成,拒绝退换或是修理。我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包装盒及相关资料,发现包装盒上的条形码有人为损坏的痕迹,生产日期磨损严重,但经销商解释为运输过程中不慎损坏。此种解释十分牵强,这就使我们更加坚信其中有猫腻。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在我局工作人员的细心查找下,终于确定了对消费者有利的证据,在该品牌电器的“上门服务工作单”中注明生产日期为2011年9月,而合格证上的日期为2011年7月。合格证乃是证明某件商品合格的证明,标注日期不可能在生产日期之前。这就说明此商品与合格证不符,虽然商家解释为工作人员疏忽,在装箱的时候发生错误,但这足以证明该商场在销售该商品的过程中存在瑕疵。后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同价位的商品,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部分消费者对商品外观的检查不是很仔细,在使用后才发现有瑕疵,但此时商家大多不予承认,这就给维权带来了困难。特别是在购买液晶电视时,大多数消费者都比较关注品牌型号、播放效果、以及价钱等问题。这些消费者在商场挑选时非常仔细,但当电器被送上门进行安装时,却草草了事。其实在送货和安装过程中,一样有许多需要我们注意的事项,千万不能马虎。为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液晶电视时,要做到“三要、一不要”,即:一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果外包装出现破损以及碰撞的痕迹,则可以拒收;二要检查型号是否与自己购买的一致,现在电视的型号是琳琅满目,很多型号之间的差别仅仅是几个数字或是几个字母不同,但它们之间的价差可能就非常大;三要开箱时注意检查附件和外观,安装人员开箱后,我们也要同步观察电视机的防静电保护袋是否完好、零件有没有被从包装中取出过、附件是否齐全以及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如果一切确认误后我们便可以请专业人员安装了。液晶电视用得好不好,最关键还得看安装,安装人员装的好,麻烦才会少。因此在安装液晶电视时,消费者也一定要在旁边细心留意相关事项是否到位。“不要”擅自打开包装,因为几乎所有的液晶电视厂商认为,一旦买家自行开箱,新电视便不再享有“出现面板坏点等问题可以更换”等相关的保障。
黄维列 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