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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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消协初审申报省级“诚信单位(示范)”单位

2012-08-14   来源:望江消协   作者:魏林娟   浏览:2295

 

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在我县如火如荼地开展,作为此次推荐单位之一的安徽省联河米业有限公司,我县消协秘书长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于8月10日,前往该公司进行了初审。
安徽省联河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公司,其“联河”商标已荣获省级著名商标称号,此前已向国家商标局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称号,该企业也荣获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大米加工五十强企业等众多荣誉称号。此次申报省级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该公司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示范)”推荐办法》提供相关材料,并认真接待了我县消协的初审。初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公司拥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其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查看了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以及生产、销售及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制定了《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管理制度》,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要求。
为更好地迎接省消费者协会的复核,该公司承诺今后将加大工作人员在法律法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拓宽联盟工作深度,并虚心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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