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埇桥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区工商局举行。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宗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永军以及区工商局、区消协、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宁在讲话中指出,在埇桥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近年来埇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积极调处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消费纠纷、集体纠纷,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和消费者保护意识。埇桥区成立首家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埇桥区消协组织积极提升调解效力、不断创新维权方式的智慧结晶,在埇桥区消费维权事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埇桥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作为新型的、跨行业、跨部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形式,实现了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人民调解法》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加大消费纠纷的调解力度,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内部,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消费维权成本,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永军在讲话中强调三点意见:一是真正提高认识。埇桥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埇桥区在消费纠纷领域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填补了一项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的空白。面对所有制结构、经营形式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分配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多样化,矛盾纠纷多发化的形势,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围绕科学发展第一要务,把促进和谐作为核心内容,把化解矛盾作为重要任务,把人民调解作为关键环节,致力于关注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创造和谐氛围上,反映社情民意上,真正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推动工作规范。要始终坚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坚持在消费纠纷调解组织的依法规范设立,调解工作的严格规范开展以及调解队伍的合理规范建设上下功夫,注重调解效能的提升,确保矛盾化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三是注重职能发挥。要勇于承担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特别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要提前预警,积极疏导,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