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运营,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征求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芜湖市工商局消维中心分别于8月15日和8月17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消费者、消费者协会、相关执法部门、媒体代表两个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局消维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了《征求意见稿》颁布的背景,并逐条解释了相关条款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对于与会代表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记录。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对于三包的退换货规定、整车及各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提出了看法并说明了在现实实施中的难度。消费者代表一方面对经营者的难处表示理解,希望本办法可以顺利实施;另一方面也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表达了增加性能故障表等方面的诉求。市消协徐湧会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代表消费者提出了多项建议。
最后,市消协秘书处李光萍秘书长进行了总结,她表示《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颁布既要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又要维系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