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2年8月11日,来自云南的杨先生在萧县迅捷手机城购买诺基亚X7手机一台(2380元)。8月11日当晚,打电话、接电话时都发现手机黑屏。8月12日中午,拿到店中,被告知,需等诺基亚方面派人过来处理。8月13日,迅捷手机城打电话通知杨先生可以去拿手机,杨先生到店中发现,该手机手机盖合不严且有掉漆现象,要求退机,但店方以需等诺基亚检测报告为由不同意退机。双方僵持不下,杨先生投诉到萧县消费者协会,要求调解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萧县消费者接到该投诉后,考虑到杨先生来自外地,立即启动了人民调解程序,与迅捷通讯取得联系,要求其负责人立刻前往消协了解情况。在调解中,迅捷通讯负责人告诉工作人员,该手机现已送至诺基亚上海总部检测,且该型号手机确实存在设计缺陷,其感应器过于灵敏,一旦有灰尘过多就容易使感应器失灵,造成打、接电话时手机黑屏。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迅捷通讯同意为杨先生全额退机。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产品设计缺陷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以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实行“三包”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不得拒绝,推诿。”迅捷通讯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只以自身的利益为重,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依然拒绝为消费者退机。我们在调解中,对其负责人做了严肃的批评,并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到自身的错误。
目前,名牌商品由于设计缺陷造成的消费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厂家解决这一问题的普遍方法多为召回。但如果仅有个别消费者遇到这一问题,就无法引起厂家的重视,从而使经销商也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在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明确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使消费者能够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