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精神,规范老年消费者消费教育工作,强化老年人的消费教育,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增强老年消费者的法律知识、消费常识和维权能力,在全社会倡导新消费观念,营造消费安全的社会氛围,砀山县消费者协会结合实际,于2012年9月6日在砀山县消费者教育学校召开了2012年秋季消费教育讲师团研讨会。
在这次研讨会上,砀山县老年大学校长、消费者教育学校的名誉校长唐怀亮详细的讲述创办消费者学校的目的,目的是让老年消费者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帮助老年消费者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消费技能,增强维权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提高老年消费者的生活质量。
在这次研讨会上,消费教育讲师团的讲师们都纷纷发言;制定出今年秋季消费教育课堂将开展的四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消费安全相关知识。二是主要讲解老年人应掌握的消费维权基本知识,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投诉、维权。让老年人了解较为简单的消费常识。加强老年人互动,通过老年人讲自己的消费维权经历,让老年人更加了解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并依法维权。三是组织一次经营场所消费体察。组织一批学员代表(10人左右),在工商、消协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带领下,到市场(商场)实地体察消费全过程,通过用实物讲解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增强教育的趣味性、针对性,浓厚活动氛围。四是将消费教育、维权与老年群体活动紧密相合,老年大学要开展内容丰富的消费教育活动,多形式营造消费教育与维权的良好氛围。